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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21 14:51      信息来源:台州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台科〔2018〕85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经发局、财政局,台州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台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台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7日

台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聚焦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修复,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的新型载体。为加快推进台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建设,打造更具活力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发〔2017〕10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增强科技创新有效供给为核心,以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层次明晰、支撑作用显著、创新链条全面的“三链一体融合”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完善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具有竞争优势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主要目标

立足各县(市、区)的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重点打造七大千亿产业的现代化集群、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兼顾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参与,坚持产业高端化和高端产业化,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以县(市、区)为主,条块联动,培育一批集创意设计、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成果推广、创业孵化、国际合作、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18-2020年,各地每年培育1家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到2020年,实现省、市、县三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数量达到30家以上,其中省级10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按照“1+X”模式要求,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公共服务、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资金引导和政策支持,加强对综合体建设的指导和扶持。

2.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综合体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管理机制,按照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股份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或第三方专业化运行公司,成立专业化管理队伍。

3.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和资源禀赋,探索建立若干不同特色、不同模式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充分结合存量的特色小镇、科技创新平台、孵化器等各类科创新载体。

4.坚持质效优先。通过高质量的布局一批综合体,使企业自主创新、质量效益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四、建设重点

1.依托现有条件,加快设施场所建设。根据产业集聚度和产业发展的具体需要,重点依托现有存量平台和载体进行提升、改造,结合“虚拟入驻”,合理确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规模,场所面积一般不低于2000平方米(县级),5000平方米(市级),10000平方米(省级),满足综合体内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计量测试、标准信息、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人才培训、技术市场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

2.深入调查研究,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全面摸排区域内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全面掌握企业个性化技术难题;全面分析区域内研发设计机构、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公共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创业创新孵化平台、科技及金融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创新服务资源的缺失及其服务能力;根据区域资源配置和使用最佳状态原则,补齐创新服务功能性短板,在综合体建设中做到创新要素的优化及精准布局。

3.加强各创新资源之间的联动,增强服务能力。一是不断提升研发设计的多学科协同、多种先进技术手段综合运用;二是努力减少创新服务功能布局的交叉重复,打通科研创新成果一体化通道;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项目、平台等资源的统筹利用;四是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多层次的资源整合与服务体系共享;五是持续强化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六是充分运用互相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创新服务云平台,实现信息、数据,资源的互通互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发展现代产业集群提供强有力的创新支持与服务保障。

4.深化创新服务与产业的融合,突出补链、强链的作用。围绕产业链加快布局创新链,培育一大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依托科创平台、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主体,瞄准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突出主动设计,加强技术集成,集中优势科技资源,攻克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及技术成果、培育壮大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在产业链的补链、强链上发挥好作用,不断提升台州经济的科技含量。

5.推进机制创新,科学管理平台。一是创新运行服务模式。按照“政府支持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自主创新”的建设原则,积极推动平台形成资源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强化造血功能,降低建设、运行成本;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资源共享和利益分配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人才互通、高效灵活、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平台做大做强;三是完善评估激励措施。研究制订切合不同建设主体、不同服务功能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在平台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平台基础条件和人员队伍、社会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未来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等方面设立评分标准,加强动态管理和绩效考核,将政府的扶持资金与平台绩效挂钩。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成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加强日常组织、协调、考核、指导工作;建立市县、部门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区、县(市)政府、高新区、集聚区管委会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综合体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建设内容等,倒排时间进度。

2.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扶持政策,统筹有关科技、财税、土地等资源,合力推进产业创新综合体发展;对综合体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等项目优先列入区、县(市)科技计划扶持项目;同时加强对获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综合体开展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上报告实施情况。

3.践行“妈妈式”服务。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主动地关心与帮助综合体内创新创业孵化企业,摸清企业发展情况,找准发展结症,化解存在存在风险隐患,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及时梳理、推动解决企业个性化需求,优化政策供给,精准及时提供服务;以真挚的感情吸引更多优质的创新资源来综合体集聚,扎根于综合体,激发各自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打造名副其实的科创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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