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台州湾新区。 台州湾新区规划控制总面积约138.46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现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区块、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扩区块和滨海工业区块、台州市椒江区委托管理区块。管理范围包括椒江区三甲街道(含椒江农场),白云街道2个社区,海门街道2个社区,下陈街道1个社区、8个村,以及十一塘、三山北涂、三山涂围垦区。 台州湾新区是继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金华金义新区设立后,全省第六个新区。 今年3月,全市“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大会召开。会议明确表示,要乘势而上、加快对接,并在专项资金、土地要素、产业政策等领域全力争取支持创建台州湾新区。 今年的市两会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再度提出,推进大湾区建设,加快台州湾新区申报。 5月25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按相关文件要求,发布了设立台州湾新区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批复要求,台州湾新区将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设”决策部署,完善大湾区“一环一带一通道”发展格局,有效发挥民营经济特色优势,坚持节约集约,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打造长三角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大湾区临港产业带合作新高地、浙东南先进制造业引领区、台州湾港产城深度融合新城区。同时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按程序成立新区管理机构,暂时保留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牌子,同步撤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等省级以下产业平台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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