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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市级重点实验室责任期满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23 17:04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科技事业中心)、台州湾新区经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台科发〔2021〕7号)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责任期满评价工作,确定“台州市智能装备与可靠性技术重点实验室”等7家实验室为优秀,“台州市新型复合管道重点实验室”等24家实验室为合格,“台州市基于连续流的绿色制药重点实验室”等9家实验室为不合格。

希望优秀实验室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体系等方面提供经验和示范。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管、指导和支持,督促帮助评价不合格的实验室做好整改工作,整改期为一年,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市重点实验室资格。各实验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科技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供新动能。

附件:市级重点实验室责任期满评价结果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市级重点实验室责任期满评价结果.doc

台科〔2024〕7号关于公布市级重点实验室期满评价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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