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台科〔2018〕14号)的规定,决定于近期对2022年度创新券使用情况开展评估检查。该项工作委托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检查对象从2022年度全部使用单位中随机抽取产生,数量按不低于2022年度使用创新券单位总家数的5%。目前,已抽取产生了25家检查对象(名单附后)。请抽取到的25家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届时配合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做好年度评估检查工作。 附件:2022年度创新券使用情况评估检查对象名单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2022年度创新券使用情况评估检查对象名单 1.必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华和重工有限公司 3.黄岩盈丰塑料厂 4.巨能摩托车科技有限公司 5.萝卜科技有限公司 6.台州宝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台州丰巢食品有限公司 8.台州黄岩鼎盛机动车有限公司 9.台州启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台州市鼎尊堂食品有限公司 11.台州市海创机械有限公司 12.台州市鸿丽眼镜有限公司 13.台州市健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台州市居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15.台州市宁溪糟烧酒业有限公司 16.台州市优能模塑有限公司 17.台州形创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18.浙江白鸽实业有限公司 19.浙江大洋衣车有限公司 20.浙江仅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1.浙江绿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2.浙江双菱戴纳斯帝电气有限公司 23.浙江天鹰机车有限公司 24.浙江小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5.浙江中禾机械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2年度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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